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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裝車終可合法上路 7/1日施行
請見TASPA網站1. 不可變更項目:(1) 渦輪、機械增壓系統(2) 懸掛系統之支臂、三角架與連桿機構部分(3) 煞車作用種類之總泵、分泵與煞車油管部份,煞車碟盤與卡鉗部份則會再行研議。(4) 車身外部不可附加燈飾。(5) 車燈噴色或黏貼膠紙。(6) 其它所載明之不可變更項目。2. 可變更項目:(1) 懸掛系統之避震器,車身可以允許降低,但是不得升高。(2) 方向盤型式。(3) 賽車椅。(4) 排氣管。(5) 引擎室拉桿。(6) 空力套件。(大包、側裙、尾翼等)(7) 其它載明之可變更項目。3. 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。4. 修正草案研擬完成,必須先送交委員辦公室,同時委員亦會送交副本於協會,待雙方對於修正案內容達成共識之後,始得公佈實施。5. 針對渦輪、機械增壓系統以及煞車碟盤、卡鉗,希望路政司對於列為可變更項目的建議,能夠再加詳議。如果根據本次協調會內容所示,今年7月1日起,改裝車上路再也不必擔心遭到警察無情的取締,相信對於車主以及各業者而言,實是一個令人振奮的好消息,協會近半來的努力,終於有了些許的成效,期間也要感謝廖婉汝委員大力的奔走與支持,整個陳情與協調過程才得以順利進行。 以這次最終的協調內容來看,將近80%的改裝部品可以合法安裝使用,但是比較遺憾是,有關渦輪、機械增壓系統,因為關係到車輛整體安全性等因素,交通部仍然傾向列為不可變更的項目,這也是最讓人感到美中不足之處。而煞車系統中的碟盤與卡鉗部份,雖然本次協調會並未做出明確的決定,但是在交通部路政司方面,並沒有對其先前的想法與意見過於堅持,因此協會仍然會利用7月1日正式公佈實施之前的短暫時間,努力的爭取其列為可變更項目。 對於渦輪、機械增壓系統,雖然在7月1日前想要改變交通部的決定有些困難,但是協會仍然會盡最大的力量,透過立委方面再次協商。除了法規修訂方面,委員也表示將會從法規條文著手,希望藉由修法的程序,讓渦輪、機械增壓系統的改裝,能夠得以解套。因此,本次的結果協會雖不滿意,但是尚可接受,未來協會將會肩負更重的任務,持續的未改裝產品合法化而努力。